2009年4月25日 星期六

期中作業

找一家店家或網站是否有執行到整合行銷(燦坤3C)

● Product
一 燦坤3C門市分作四區
1 數位商品館 桌上型電腦及週邊產品、筆記型電腦、PDA、印表機、 數位相
機、電腦各式零件。
2 通訊商品館 行動電話、手機配件、傳真機、電子字典、各式通訊週邊精品 。
3 影音家電館 DVD/VCD光碟機及錄放影機、LCD電視、攝影機、 電子琴、電
視遊樂器 。
4 生活家電館 冰箱、冷氣、洗衣機等大型傢俱;咖啡機、烤箱、微波爐等。

產品內容,是非常的多樣化且種類齊全。而家電部分產品更是燦坤一手自製,且
其中數十樣產品還曾經得過世界第一,品質也通過ISO9001認證,品質良好,所
以燦坤3C在產品的部分是非常佔優勢的。

二 由於燦坤3C連鎖店,主要還是以販賣資訊或數位商品為主,這使的光華商場
等資訊專賣店便成為其主要競爭對手。而聚集在光華商場等地的賣家,其產
品多半為資訊商品跟電腦商品,並無家電等產品,而每家店販賣的電腦及週
邊商品總類雖各自都不齊全,但由於各家販賣產品皆不同,所以彼此互相互
補,在那個商圈中便擁有齊全的電腦商品。然而比起燦坤,由於缺少影音和
家電等產品,所以也是區於劣勢。

● Price
一 燦坤在產品的價格方面,一向是走低價策略,並強調高品質、低價格。3C的
產品雖然策略上來說要走高價格,以給予顧客高品質的感覺,但由於競爭越
來越激烈,且技術也越來越相近,導致毛利越來越低。所以燦坤在3C的產品
上,實已壓低價格到一個限度,而會員則會給予更多的價格優惠。燦坤除了
定期的降價拍賣,以及會員優惠價之外,也標榜了7日價差退錢,為的就是要
營造高品質、低價格的形象。
二 相較之下全國電子一樣採取低價策略,和燦坤3C削價競爭,其價格跟燦坤3C
不相上下。但若深入探討,則可發現在資訊或電腦商品類,燦坤3C略為便宜
,而在家電方面則是全國電子略為便宜。但由於燦坤3C的產品種類,一般皆
比全國電子來的高級,所以在給予消費者的知覺上,則會認為燦坤3C價格較
貴,其實只是因為燦坤3C所賣的產品單價較高,而非定價較高。

● Place
一 燦坤3C截至目前為止,在全台灣有約150家店面,而在全球各地則有130個據
點,每天有150輛物流車隨時準備補貨待命。就通路地點來說,燦坤3C全台皆
有店面,並擁有廣大的賣場空間,且招牌明顯、顏色鮮豔、樓層高;相對於其
他資訊產品通路,燦坤3C相當顯眼,且方便購買,尤其是其寬廣的購物空間,
相較於擁擠的光華商場,可給予顧客購物精神上的滿足。

● Promotion
一 燦坤3C幾乎全年都有促銷活動,有些是配合重大節日(如父親節)。一般的促銷手
法為降價促銷或回饋專案,偶爾也有分期付款或抽獎等活動,如果是燦坤會員的
話,則能得到更多優惠方案(如燦坤會員嘉年華等)。由於目前資訊產品通路競爭
激烈,燦坤3C與其競爭廠商常會互相陷入削價促銷的困境,所以如何在其他行銷
略上獲得優勢,而不從與競爭者降價競爭中獲勝,實為燦坤目前的首要任務。

你對未來接觸互動的看法?

整合行銷中『接觸點』是行銷的起始點。所以不管
採用任何興銷方式,與被行銷者接觸點的設計方式
將會影響行銷成功的關鍵。
未來因為網路技術不斷進步發達與普及,在資源日漸
枯縮的當今,越需要資源的行銷接觸的方式將會日漸
減少反之會越普及。

顧客該分類嗎?

1.顧客該分類嗎?
答:行銷任何商品顧客都有其特定顧客群,
所以商品行銷是該對顧客族群做分類,
並對這些分類設計不同行銷方式。
2.鞋技與運動休閒中心競賽(圖騰與LOGO與商標)回答此活動的主要"訊息"是什麼?
答:推廣運動休閒並在推廣過程利用異業結盟的方式增加商機。

如果要辦報紙?利用明信片的方式?(標準的明信片)

1.如果要辦報紙?利用明信片的方式?(標準的明信片)利用一張明信片如何辦報?2.報紙跟電子報的差異
形式:報紙較為普遍,電子報需上網才能得知。
內容:報紙較內容較縝密容豐富,圖片量也比較多。

介紹在地產業文化~ 台明將

設於彰濱工業區內的台灣玻璃館是由台明將公司所創,
展示主要是由玻璃材質創作出各項藝術玻璃、生活家居
玻璃及工程玻璃。展館裡將台灣生態、文化藝術之特色
,呈現在各個的展區之中。未來更計畫由玻璃資訊衍生
出的玻璃藝術中,創新開發玻璃商品,同時創設產學合
作之學術研究環境,培育產業技術及傳統藝術之人才,
並研發創新商品,為台灣的玻璃產業再創生機,並達到
行銷台灣之美的目的。

如何定義大企業?

一 大企業
1.員工人數一定要200人以上。
2.資本額要有5億以上。
二 中小企業
一、製造業、營造業、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者。
二、農林漁牧業、水電燃氣業、批發及零售業、住宿及餐飲業、運輸倉儲及通信
業、金融及保險業、不動產及租賃業、專業科學及技 術服務業、教育服務業
、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、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、其他服務業前一年
營業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者。
各機關基於輔導業務之性質,就該特定業務事項得以下列經常僱用員工數為
中小企業認定標準,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:一、製造業、營造業、礦業及土
石採取業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。二、農林漁牧業、水電燃氣業、批
發及零售業、住宿及餐飲業、運輸倉儲及通信業、金融及保險業、不動產及
租賃業、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、教育服務業、醫療保健及社會福利服務業
、文化運動及休閒服務業、其他服務業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五十人者 。